第 1 部分(2/2)

“因为那样我也许能……修理一些东西。我很久以前就有这个想法,从我小时候起。”

“妳现在也还很校”他说。“还有,医生是替人治病,不是修理东西。”

“我知道,爸爸。”她充满权威的语气逗得他微笑起来。

“妳心里有想要医治的人吗?”

他揽住她的肩膀把她拉到身边。他已经知道答案,但想要听她亲口说出来。

她拨开遮住眼睛的刘海,缓缓点头。“我在想也许我可以治好妈妈的脑子,那样她就可以回家了。”

第一章

现今纽奥良

唯今之计只有安乐死。

她在非常、非常缓慢地死去。疾病在蚕食着她的健康,可怜的瑟琳。七年前的她是个美丽的新娘,丰胸纤腰的魔鬼身材令男人渴望和女人羡慕,现在的她却是身体肥胖、面孔臃肿。她的肌肤曾经光滑细嫩、雪白无瑕,但现在却变成布满黑斑的土黄色。

有时她的丈夫约翰再也认不出她来。他会想起她以前的苗条姣好,而觉得现在的她更加惨不忍睹。相识之初她那对令他着迷的清澈绿眸,现在却因太多的止痛药而呆滞浑浊。

病魔在缓缓杀死她,也在不停地折磨他。

他害怕下班回家。他总是在下班途中绕到王室街买一盒两磅装的高级巧克力。那是他从几个月前开始的惯例,为的是证明不管她变成什么模样,他仍然爱她。他大可以叫店家送货到府,但亲自购买可以使他不必那么快再度面对她。第二天早晨,金色的巧克力盒会出现在四柱大床边的垃圾桶里。他会假装没有注意到盒里的巧克力几乎被一扫而空,她也一样。

约翰不再指责她贪吃。他猜巧克力令她愉快,在她近日黯淡悲惨的生活里,能够令她愉快的事已经少之又少了。

有些夜晚,他会在买完巧克力后回到办公室,继续加班到筋疲力尽,不得不回家。开着宝马敞篷车驶向纽奥良的花园区时,他总是会失温似地开始发抖,直到踏进他家黑白色调的玄关时,他才会真正不舒服起来。手里抓着巧克力盒,他会把名牌公事包放到玄关桌上,站在镀金的玄关镜前一、两分钟,不断地做着深呼吸。深呼吸从来不曾使他镇定,但他还是夜复一夜地重复那个习惯。他粗嗄的呼吸声和镜子旁的挂钟声会混合在一起。滴答声使他想到定时炸弹,在他脑子里即将爆炸的炸弹。

他会一边骂自己懦弱,一边强迫自己上楼。缓缓爬上回旋梯时,他的肩膀会僵硬、胃会纠成一团,两条腿会沈重得拖不动。等走到长廊尽头时,他会满头大汗,全身发冷。

他会掏出手帕擦掉额头上的汗珠,把虚假的笑容牢牢地贴在脸上,打开房门,努力武装好自己,准备忍受弥漫在空气里的恶臭。房间里充满铁质丸剂的味道,女仆坚持喷洒的空气芳香剂只有使气味更加难闻。有些夜晚,恶臭会强烈得令人无法忍受,他不得不藉故赶快离开房间,以免她听到他的干呕。他会竭尽所能地不让她知道他的反感。

大部分的时候,他的胃都应付得了。他会闭起眼睛,俯身亲吻她的额头,然后在和她说话时从床边走开。他会站到婚后一年替她买的电动跑步机旁。他不记得她有没有用过它。跑步机的扶手上现在挂着一副听诊器和两件一模一样的宽大丝质印花浴袍。跑步机的黑色塑料跑步带上积了厚厚的灰尘,女仆似乎永远不记得清扫它。受不了注视瑟琳时,他会转身望向拱窗外用黑色锻铁栅栏围住的英式后花园。

电视会在他背后喋喋不休。它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开着,转在脱口秀或购物频道上。她从来没有想到该在和他说话时把音量调小,他也练就了置若罔闻的本领。即便如此,他还是经常对她的头脑退化程度感到惊讶。她怎么能够一个小时接一个小时地看那种无聊的节目?在病魔夺走她的人生和个性之前,她曾经是个言词犀利、聪慧机敏的知识份子。请一个右派保守份子到她完美的晚餐桌边,包准会有唇枪舌剑的好戏可看。他记得以前的她热爱辩论政治,但现在她只愿谈论和担心她的肠子功能──以及食物。她总是对谈论下一餐兴致勃勃。

他时常回忆起七年前他们结婚那天,当时的他是多么渴望得到她。但是近来他甚至害怕与她共处一室,现在他都睡在客房里。痛苦的折磨就像酸y在腐蚀着他。

被迫卧床前,她把宽敞的主卧室装潢成浅绿色。家具都是特大号的义大利文艺复兴式,凸窗两侧是古罗马诗人奥维德和维吉尔的石膏胸像。主卧室完工时他真的很喜欢,甚至请那个年轻聪明的室内设计师重新装潢他的办公室。但现在他对主卧室恨之入骨,因为它代表他现今生命中缺少的部分。

不管多么努力,他还是逃避不了。两个星期前,他和一个合伙人到一家新开的时髦餐馆吃午餐,但是一走进餐馆看到浅绿色的墙壁,他就感到反胃欲呕和呼吸困难。在那惊恐的几分钟里,他确信自己即将心脏病发作。他应该打电话叫救护车,但他只是冲到餐馆外面拚命深呼吸。照在脸上的阳光帮助他平静下来,他这才明白他的焦虑症有多么严重。

有时他确信自己快要发疯了。

幸亏有三个死党的支持。他每个星期五下午与他们见面小酌。他苟延残喘地活着,熬到星期五以便卸下心头重担。他们会倾听他的心事,给他安慰和同情。

讽刺的是,出外与死党饮酒解闷的人是他,在孤寂中日益衰竭的人却是瑟琳。如果命运要惩罚他们其中一人的昔日罪孽,为什么受罪的是她而不是他?瑟琳一直是这桩婚姻中正直高洁的一方。她一辈子没有犯法过,连一张交通违规罚单都没有被开过。要是知道约翰和他的三个死党做过哪些事,她一定会震惊不已。

他们四个好朋友组成“播种社”。年纪最长的是三十四岁的麦隆,达乐和约翰都是三十三岁,三十二岁的培顿因容貌俊俏被昵称为“小帅哥”。他们四个唸同一所私立学校,虽然来自不同的阶层,但物以类聚使他们自然而然地走在一起。他们有相同的欲望、目标和野心,也有同样昂贵的品味,同样不介意以违法手段达到目的。他们从高中时代起就踏上犯罪之路,发现窃盗罪有多么容易脱身,也发现窃盗的利润有多么微保他们在大学时代犯下第一起重罪,不但抢劫邻镇的珠宝店,还像职业抢匪一样把赃物卖掉。后来他们之中最擅长作分析性思考的约翰认为抢劫销赃的风险太大,因为再周详的计划也可能因运气和意外等因素而出差错,于是他们开始进行较复杂的白领犯罪,利用他们所受的教育来培养人脉。

他们发的第一笔横财来自网际网路。他们用电脑以假名购买不具价值的股票,在聊天室里散播不实的资料和谣言,等股价暴涨后,趁证管会察觉异状前,出脱手中持股而获得五百倍的暴利。

他们巧取豪夺来的每一分钱都存在开曼群岛的“播种社”帐户里。等他们四个大学毕业在纽奥良就业时,帐户里的存款已经超过四百万美元。

那只有养大了他们的胃口。

在一次聚会里,麦隆告诉其他人,精神科医生会说他们都是反社会者。约翰不以为然。反社会者不会考虑到其他人的需要和希求。他们忠于“播种社”,培养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默契。他们的目标是在麦隆满四十岁以前存足八千万美元。当麦隆庆祝三十岁生日时,他们已经存到四千万美元了。

任何事也阻止不了他们。经过这些年,他们的友情益发深厚;他们会无所不用其极地保护其他的社员。

虽然他们每个人都有特长可以贡献,但麦垄达乐和培顿都知道约翰才是真正的首脑;没有他,“播种社”绝不可能有今日的局面。他们不能失去他,但他日益恶化的精神状态越来越令他们担心。

约翰身陷困境,他们却爱莫能助,只能聆听他倾诉心事。约翰谈来谈去一定会谈到他的爱妻和她可怕的近况。由于瑟琳身染恶疾,所以他们好久没有看到她了。那是她的选择,因为她希望他们只记得她以前的模样。当然啦,他们寄了礼物和卡片去给她。约翰与他们情同手足;他们虽然真心同情他的妻子,但更加担心他。他们一致认为她已经没救了,但约翰还有救。旁观者清的他们可以看出他大难临头。他们知道他在工作时无法专心;就他的职业而言,那是非常危险的。还有,他喝酒喝得太凶。

约翰这会儿就喝得烂醉。培顿约他和其他人到他豪华顶层公寓的新居庆祝他们上次的案子大有斩获。他们坐在餐桌边的长毛绒椅子上,窗外是密西西比河的全景,万家灯火在漆黑的夜色中闪烁。每隔几分钟,远处就会传来凄凉的雾笛声。

雾笛声勾起约翰的哀思。“有谁记得我们当了多少年的朋友?”他口齿不清地问。

“大约一百万年。”麦隆回答,伸手去拿威士忌酒瓶。

达乐哼着鼻子笑道:“天哪,好像真有那么久了,是不是?”

“从高中时代成立‘播种社’起。”培顿回答,然后转向约翰。“你以前把我吓得要死。你总是那么圆滑自信,比老师还要温文儒雅。”

“你以前怎么看我?”麦隆想要知道。

“焦虑急躁。”培顿回答。“你总是……紧张不安。你懂我的意思吗?你现在还是。”

达乐点头。“在我们四人之中,你向来小心翼翼。”

“应该说是自寻烦恼吧。”培顿说。“达乐和我一直比较……”

“大胆。”达乐接口道。“要不是约翰把我们凑在一起,我绝不会和你们任何一个做朋友。”

“我看到你们没有看到的。”约翰说。“才干和贪婪。”

“干杯。”麦隆嘲弄地向其他人举杯致敬。

“‘播种社’成立时,我好像只有十六岁。”达乐说。

“你那时还保有童贞,对不对?”麦隆问。

“不,我九岁就失去童贞了。”

那句话夸张得把大家逗笑了。“好吧,我初体验的年纪是大了点。”达乐说。

“天啊,当时的我们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以为我们的秘密社团很高明。”培顿说。

“我们是很高明,而且很走运。”麦隆指出。“知不知道我们那样冒险有多愚蠢?”

“每当想大醉一场,‘播种社’就会聚会。”达乐说。“我们没有变成酒鬼才叫走运。”

“谁说我们没有?”麦隆问,接着又笑了起来。

约翰举杯。“敬‘播种社’和我们刚刚赚到的大钱,多亏有培顿的内线消息。”

“干杯。”麦隆说,与其他人碰杯。“但我还是猜不透你怎么有办法得到那个消息。”

“你认为呢?”培顿问。“我把她灌醉,干得她爽死,等她不省人事,仔细查阅她的电脑档案。全部在一夜之间完成。”

“你上了她?”麦隆嚎叫。

“我想知道你怎么硬得起来。我见过那个女人,她肥得像猪。”达乐说。

“嘿,我做我该做的事。我不断想着我们即将赚到的八十万美元,然后……”

“怎样?”麦隆问。

“我闭上眼睛,可以吗?但我想我没办法再做一次,下次得轮到你们其中一人。跟她上床还真……恶心。”他咧嘴而笑地承认。

麦隆又倒了一杯酒。“可惜。只要女人为你的结实肌r和明星脸孔疯狂,美男计的主角就非你莫属。”

“再过五年,我们就可以享清福了。必要时我们可以一走了之,消失无踪,为所欲为。所以别忘了我们的目标。”达乐说。

约翰摇头。“我恐怕撑不了五年。我知道我撑不下去。”

“嘿,你非撑下去不可。”麦隆说。“如果你现在崩溃,我们的损失可就大了。听到没有?你是智囊,我们只是……”他想不出合适的字眼。

“同谋?”培顿建议地说。

“正是。”达乐说。“但我们都各尽本分。约翰不是唯一有头脑的人。把蒙克拉进来的人是我,记得吗?”

“拜托,现在不是争功的时候。”培顿嘟嚷。“你不需要告诉我们,你做了多少,达乐。我们都知道你的工作有多辛苦。事实上,你一天到晚都在工作。除了上班和‘播种社’以外,你一无所有。你上次休假逛街是什么时候?我猜从来没有。你每天都穿相同的黑色或深蓝色套装,仍然用棕色纸袋自己带午餐去上班──我敢打赌你甚至把纸袋带回家去好第二天再用。你哪次聚会付过帐?”

“你在说我小器吗?”达乐反问。

麦隆抢在培顿回话前c嘴道:“你们两个别斗嘴了,我们哪一个最聪明或最辛苦并不重要。我们四个都有罪。知不知道东窗事发时,我们会被判多少年徒刑?”

“不会东窗事发的。”约翰突然生起气来。“我防得很严,没有人抓得到我们的把柄。没有电话记录或书面线索可供追查,唯一的记录只存在我家的个人电脑里,但没有人开启得了那些档案。即使警方或证管会起了疑心,他们也找不到证据定我们的罪。”

“蒙克会使警方找上我们。”麦隆向来不信任那个雇来的帮手,但他们需要一个可靠的人作为他们的工具,而蒙克正好符合要求。蒙克和他们一样贪婪腐化;如果不照他们的话做,他会失去一切。

“他替我们做事那么久,你应该开始相信他了,麦拢”培顿说。“何况,如果他向警方告密,他的下场会比我们还要惨。”

“没错。”约翰嘟嚷。“听着,我知道我们说过要一直做到麦隆满四十岁,但我要告诉你们,我撑不了那么久。有时我觉得我快要……见鬼的,我不知道。”

约翰从椅子里站起来走到窗前,双手反握在背后凝视外面的灯光。“我有没有说过瑟琳和我是怎么认识的?在现代艺术中心。我们两个想要买同一幅画,在激烈的争执中,我爱上了她。天啊,我们之间可以说是天雷勾动地火。经过了这么多年,那种火花仍在。现在她濒临死亡,我却束手无策。”

麦隆瞥向达乐和培顿,他们两个都点了头,于是他说:“我们知道你深爱瑟琳。”

“别把她说得像圣人,约翰。她并非完美无缺。”达乐说。

“天啊,那样说真是冷酷无情。”培顿嘟嚷。

“没关系。我知道瑟琳不完美,她有她的怪癖。但我们谁没有小小的执着?”约翰说。“她只是担心会有所匮乏,所以每样东西都非要有两件不可。她有两台一模一样的电视并排摆在床边的电视柜上,其中一台她日夜不停地开着,但她担心它会坏掉,所以一定要有另一台备用。从商店或目录订购东西时也是如此。总是同样的东西买两个,但那又有何妨?”他问。“她没有伤害任何人,如今她的生活毫无乐趣可言。她爱我而忍受我。”他低下头轻声说:“她是我全部的生命。”

“是的,我们知道。”麦隆说。“但我们担心你。”

约翰转身面对他们,愤怒使他面孔扭曲。“见鬼,你们担心的是自己。你们认为我会出差错而坏了大事,对不对?”

“我们确实那样想过。”麦隆承认。

“约翰,我们不能让你发疯。”培顿说。

“我不会发疯的。”

“对,好。”达乐说。“不如这样吧。如果需要帮助,约翰会告诉我们。对不对?”

约翰点头。“没问题。”

他的死党们不再提那个话题,剩余的夜晚都在计划他们的下一个案子。

他们继续每周五见面,其他三人都对约翰日益严重的抑郁保持缄默。反正他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三个月过去,他们都没有再提到瑟琳。后来约翰崩溃了。他受不了继续眼睁睁看着瑟琳受苦,他告诉他们,他现在无时无刻不在为钱发愁。他觉得那样很可笑,因为他们在“播种社”的帐户里有几千万美元的存款却在五年内都不能动用。他告诉他们保险只够支付瑟琳一小部分的医疗费,如果她继续拖下去,她的信托基金迟早会用完,他的财务也会被拖垮。当然啦,除非其他人同意让他从“播种社”的帐户里提钱。

麦隆反对。“你们都知道离婚协议迟迟无法谈拢和其他的事搞得我这会儿左支右绌。但是,如果现在提款而不结清帐户,我们就会留下书面记录,国税局就会──”

约翰打断他的话。“我知道,那样太冒险。我不该提起这件事的,我会另外想办法。”

接下来的那个周五下午,他们在最常去的“杜利酒吧”聚会。店外倾盆大雨、雷电交加,店内回荡着爵士乐手的歌声,约翰靠在桌边低声说出他y郁的愿望。

他想要自我了断来结束折磨。

他的死党们又惊又气。他们斥责他不该有轻生的念头,但没有多久就看出责骂不但于事无补,反而使他更加难受和消沈。疾言厉色很快变成担心忧虑。他们该如何帮助他?

一定有办法。

他们继续围坐在桌边商讨着,一起思索着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好友的困境。经过几个小时的讨论,在将近午夜时;其中一人大胆地说出其他人的想法。那个可怜的女人已经被判了死刑。如果有人该死,那个人也该是他长期受苦、生不如死的妻子。

她要是死掉就好了。

后来没有人想得起来是谁提议杀了她。

按下来的三个周五下午,他们都在讨论那个提议的可行性。但一等辩论结束,投票表决后,此事便成定局。他们全体一致同意地做出最后的决定;没有一个人反悔或犹疑。

他们不觉得自己泯灭人性,也不承认贪婪是他们的动机。他们自认是不择手段、勇于冒险、大权在握、成就斐然的白领阶级。他们是众所周知的狠角色,而且把那个封号当成恭维。尽管自负又大胆,他们还是没有人敢老实地把那个计划称为谋杀,所以都把它称作“那件事”。

他们确实胆大包天,因为“杜利酒吧”离纽奥良警局第八区派出所只有半条街。当他们在计划犯案时,围绕在身边的都是警员和警探。两个被派驻警局的联邦调查局探员偶尔也会来这里光顾,积极进取的检察官也到这里来培养人脉。把“杜利酒吧”视为专属酒吧的,除了警察和检察官以外,还有博爱医院和路大医院那些工作过度却未获赏识的实习医生和住院医生。这两群人通常是壁垒分明,互不侵犯。

“播种社”没有选边站,他们总是窝在角落里。但大家都知道他们是什么人,在酒酣耳热之前,不断有同事或马p精过来跟他们打招呼。

是的,他们确实胆大包天,置身在纽奥良警察中间还能沈着地讨论安乐死的细节。

若非已有所需的管道,讨论不可能如此深入。蒙克为钱杀过人,绝不会对再度杀人感到良心不安。达乐首先看出蒙克的利用价值而使他免遭司法审判。蒙克知道他必须报恩。他答应达乐,只要风险可以控制和价钱合适,他什么事都愿意做。撇开感情因素不谈,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