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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奔丧的事情很快就处理好了。

在方氏决定回去後,便让方清跑了趟「娘家」,毕竟也是亲戚,自然有收到丧帖。最後以方氏要代表出席为由,向秦老爷告知。起初秦老爷还感到困惑,但因为方氏甚少提出要求,又是人情之事,秦老爷也没多想就应许了。

隔天一早,方氏带著秦方萦、方清、婢女小厮各一人,加上车夫共六人,乘著马车往隔壁的荥青县前去。他们要赶的是第三天的公祭,到隔壁县顶多两天时间,途中会经过几个城镇,许久没出过远门的秦方萦,这回也兴奋起来,让方氏看了不禁感叹,儿子虽然聪慧早熟,终归只是个孩子。

路途中因为走的都是大路,人多也热闹,没遇上什麽危险。秦方萦一路上走马看花,稍做休憩时也嚐了不少市井小吃,过得很愉快。直到一回逛到一间玉铺时,他才想起那个被强行收下的玉佩。

靖皇洵……靖皇……

总觉得莫名的熟悉。久久,脑中灵光一闪,秦方萦总算忆起这个姓氏,压不下内心的震撼,因为这该是个与他八竿子打不著的贵族之姓。

靖皇,在近百年前,这还不是个姓氏,毕竟一个「皇」字就犯了大忌,谁敢与龙椅上头的人并称。

近百年前,这天下是由皇帝和兄弟靖王一同打下来的,两人感情甚笃,皇帝认为天下有一半是弟弟的,还特地宣告天下,封了「靖皇」之名。但盛世产贼祸、乱世生太平,朝廷中出现了拥护靖王为「正帝」的声音,甚至有主动游说逆谋之人,靖王知道再容忍手足之情迟早生变,因此离开京城,南下远走。

皇帝无可奈何,仅是提出了要求,让「靖皇」成为姓氏并血脉相传,希望後代子孙以及天下百姓都能牢记这份永不变心的情谊。只是靖王在年迈之际,曾嘱咐过後辈,皇室有难时必定协助,但平时府上必须保持低调,切忌张扬,这也成为了靖皇家的祖训。

秦方萦没及时联想到这个显赫的身份,是因为靖皇家平日过於安静保守,且关於这姓氏的历史也都过了将近百年,他前世是一个眼光狭隘、不知世事的天真少年,耳闻过却没放在心上。

他对靖皇家唯一的印象,是原本前途似锦、备受赞赏的大少爷,一夕之间成了个筋脉断裂、武功全失的废人。这事情还是他在逃亡时偶然听见的故事,那时他还有些同情,後又想到自己的落魄,何来资格同情他人。

那名大少爷是年少时遭人毒手,沈寂多年,会再次被人提起似乎是做了件大事。不过那时的秦方萦已无馀力关心他人的事,所以知道的不多。

秦方萦回想到这儿,只得到了个结论,便是他无意间卖了个大人情。虽然靖皇洵因为一件小事就扔了贴身玉佩,又许下口头承诺,不够谨慎,但秦方萦想到将来若发生变故,至少有条後路可退,心中顿时踏实许多。

「萦儿,这些天先别到处乱走,知道吗?」秦方萦一回到马车上,方氏便耳提面命地交代,神情相当严肃。

马车再次上路,速度却快上许多,秦方萦察觉不对劲。

「怎麽了?遇上什麽事了吗?」

「少爷,听说有贼人出没,将一整个宅子的人都杀光了!」同行的婢女绿袖瞪著眼睛,把听来的消息告诉秦方萦,「而且这事就发生在咱们县里,只是不同个城,但还是很吓人啊!」

「什麽时候的事?」秦方萦皱眉,觉得这件事情有些吊诡。

「也就前几天的事,这事情太骇人所以被压了下来,只是大家私下都在传……少爷,那家人和老爷有生意往来,上个月奴婢还和他们家的下人聊过呢!」

方氏见儿子面色凝重,以为他在害怕,就伸手搂住他,道:「萦儿,这事跟我们也无关,别想太多。娘只是担心你的安危,就先别乱跑,忍个几天,等安稳了再说,好吗?」

「娘,孩儿会听话,您也别担心。」秦方萦扫除内心的疑虑,仰起小脸望著母亲微笑。

经过一整天的赶路,他们已经离开了秦府所在梁邑县,进入了荥青县的范围内,两地相差不大,多商人和旅人,都算热闹。在抵达第一个城镇後,方清立刻让小厮找了间不错的客栈,一行人住了下来。

夜里躺在床上,秦方萦翻来覆去却如何也入不了眠,夜晚的寂静反而让白天混乱不清的思绪涌现,令他感到烦躁。他在听闻那桩灭门惨案之时,立刻联想到前世秦家的结局,但别说他现在才八岁,秦家出事是十年後的事情,再想到逄渊的目的,就知道两者间没太大关系。

秦方萦觉得自己过於捕风捉影,有坏事发生都往那人身上猜测,他不免有些怨叹,前世满脑子都是逄渊,这世因为防范,同样都是逄渊。如此一来,他的重生还值得吗?

但为了守护重要的人,秦方萦是早已决心不让逄渊好过。若要耗上一辈子,他也只能认了。

暗自叹息,秦方萦发觉自己对这灭门一事莫名上心。在他有限的记忆里,八岁那年的琐事g本记不清,努力回想半天,再加上白天婢女绿袖说过的讯息秦方萦也只能想起那家人似乎姓曹,他曾跟著秦老爷一起接待过;再来,曹家是实实在在的商人,与秦家仍管理武林江湖之事,甚至触及朝廷政事完全不同。

思忖许久,秦方萦领悟到他人生的变数才刚开始,毕竟现在他待在方氏身边,少了逄渊,接触到的几乎都是新的人事物,没有过往的记忆和足够的经验做为依据和保障,凡事都只能依靠自己的判断。

尽管不安充斥,秦方萦明白自己不但增进实力,还必须寻找可运用的力量,建立足以支撑他对抗敌人的堡垒。但秦方萦也知道一个八岁孩子,说这些有些滑稽,茫然之馀,他只能静观其变。

☆、3-2

方天门是秦方萦的外祖父方雍年轻时自立的门派。方雍算是个武痴,多方研究各家武功技法,并四处上门讨教,结识不少同样对武学颇有热诚的朋友。原本仅是一人独派,後来选在荥青县定居後,便开始广收弟子,而逄渊是他教武多年後才收入门的弟子,年纪虽小但资质过人,也是众弟子中最被方雍重视的。

方氏是方雍年近四十才获得的孩子,是方天门共同宠爱的小师妹,与逄渊相差了八岁,那时逄渊入方天门刚满一年。

方雍创立方天门的目的不过是想将自创的武功传授出去,没有太大的野心,因此许多弟子在成年後便离开,各自发展,留下的永远是武学未成的年轻弟子。唯有逄渊一直与方天门保持联系,适时关心後辈,加上他的出众,是方天门上下都认同的下任门主。只是老门主甫逝世,尸骨未寒,接任一事自然无从进行,但大家有志一同地将事情都交由逄渊打理。

方天门在江湖上名声不大,但口碑维持得不错,至少是个正派。而秦方萦前世听见这个名称时,已经是名声狼籍、众人挞伐的「魔教」——方天教,就怕外人不知是从「方天门」而来,且是在传出他与魔教勾结时才耳闻的。

方天教的崛起过於迅速,若真坏事做尽,该是样样累积才会被冠上「魔教」之名,秦方萦认为就算他再如何孤陋寡闻,恶名远播的魔教也该要听过,却是到了逃亡那段日子,也是逄渊计画告成後这名称才真正大噪。

秦方萦想了想,推测「方天教」的名字应该是逄渊上任後便更改的,只是维持表面一贯的低调,背地里开始一连串的y谋,直到时机成熟了才正大光明坦承,甚至宣扬,才导致後期的迅速崛起,引起众人恐慌。

对於逄渊这个人,秦方萦完全不了解,除了感受到照顾和宠爱,知道逄渊对秦家的企图之外,对於他的一举一动以及背後隐藏的身份等等,秦方萦知晓的甚至不如妹妹秦雪芸,g本是无知到了极点。

为了避免重蹈覆辙,势必要掌握方天门的内部变化,以及逄渊的小动作,为此秦方萦苦恼不已,回到秦府的他肯定没办法得知一切。他知道秦府少爷的身份用处也不小,但容易被察觉,打草惊蛇,秦方萦自觉太过冒险。

知道焦急无用,秦方萦压下满心的慌乱,调整好心情,陪著方氏到了方天门的所在地。

方天门与其他门派惯於与世隔绝、占据一峰不同,而是在热闹的城镇中,只是位置相对偏僻安静,占地也不广。

方氏在大门外下了马车,望著刻著「方天门」三个大字的牌子,是她所熟悉的字迹,更感惆怅。踏进多年不曾造访过的家门,方氏就见逄渊特地出来迎接,微微欠身,算是打个招呼。

逄渊脸上是掩不住的疲惫,但不失下任门主良好的风范,道:「秦夫人,一路辛苦了。已经安排好居处,门里的弟子会带您前往。」

「谢谢逄公子。」

方氏一身素白,头上戴著一顶白色纱帽,方天门的年轻弟子都不知道这位让大师兄迎接的夫人是谁,但一些赶回来参加师傅葬礼的资深弟子在听见那声「秦夫人」後,顿时了然,望著那抹纤细的身子无不感叹。

众人留意到方氏还牵著一名孩子,当他们将视线移转至那张小脸时,感叹成了惊叹,毕竟这麽漂亮的孩子相当少见。而罩著纱帽的方氏,无法看清的样貌更是挑起了大家的好奇,唯有知情的少许人又流露出惋惜。

负责带领方氏一行人的是一名年约十二、三岁的少年,看上去很活泼,一双眼黑白分明,相当有灵气。他的名字是华闵言,九岁入门,至今近四年;到达厢房前,他很尽责的介绍方天门的环境。方氏似乎很喜欢这个开朗的少年,在抵达他们居住的厢房後,还让方清包了一份点心给华闵言。

「萦儿在这也无聊,不如让闵言带你四处看看吧?」

听到方氏的建议,秦方萦第一个反应就想拒绝,谁知一旁的华闵言很是兴奋,点头之馀还立即接话:「没问题!有我陪寝秦弟弟绝对不会无聊!」

方氏听了很高兴,秦方萦却是百般不愿意,但他不能表现出来,只好安慰自己就当「侦察敌情」,了解一下方天门也好。

被迫跟著华闵言走的秦方萦,若有所思的盯著少年的後脑瞧。若他没记错,他与这个叫华闵言的人,在前世有几面之缘。

这个人曾经提醒过他。

『他不是个好人,别太相信他。』

明明是听从逄渊命令行事的人,却暗地里说他的坏话,那时秦方萦认定华闵言不怀好意,企图挑拨离间。

执迷不悟形容的正是秦方萦。

「你姓秦,是梁邑县的秦府吗?」华闵言将秦方萦带到一个池塘边,挑了块石头坐下。

「嗯。」秦方萦也跟著坐下,或许是想起这个陌生人的好意,相处起来自在许多,没有先前排斥。

「真是梁邑县!那你一定听过曹家发生的事吧?」华闵言双眼迸s出惊人的光采,「我听说是靖皇家先发现的,你说靖皇家为何要拜访曹家?曹家是不是得罪什麽人啊?那群贼人手法听说可俐落了,很可能是专业的杀手……」

耳边充斥著华闵言滔滔不绝的疑问,一句又一句的「听说」,都让他说完了那还有什麽好说的,秦方萦面上镇定,耐心地接受华闵言的口水攻击。他知道的不过是从绿袖那儿得知的,怎麽也比不上华闵言听来的消息多。

「……既然你是梁邑县的人,肯定听说过什麽吧?」华闵言终於问出最关键的一句。

「没有,我什麽都不知道。」

「骗人!」华闵言不肯相信,「亏你还是梁邑县的!」

秦方萦没好气的瞪了华闵言一眼,道:「你觉得谁会在八岁的小孩面前谈论这种事?」

华闵言的好奇和多话是不分年龄对象的,他明显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露出一个尴尬的笑容,搔了搔头顶,说:「也是啦,秦弟弟你还小……」

秦方萦耸耸肩,有些羡慕华闵言打听消息的能力,一个能四处跑的身份真的很方便,还有他能轻易与任何人套近乎也相当厉害。

「你知道的还不多吗?要是有人在打听这些,肯定能赚一笔。」

彷佛听了什麽了不得的话,华闵言张大嘴,食指一颤一颤地指著秦方萦,让他也跟著不知所措起来。

「好、好样的!」华闵言跳起来大呼一声,兴奋的模样只差手舞足蹈。

秦方萦拍掉一直指著自己的手指,问:「你到底在说什麽?」

华闵言拉起秦方萦,狠狠的抱住他不放,还在原地跳了好几下,秦方萦反应激烈,挣扎了许久才被放开。

「秦弟弟,你提供了个好点子啊!这下我能回家和老爹炫耀了!」

秦方萦面露不解,华闵言这才开始解释。

原来华闵言所处的华家有个传统,必须想办法证明自己够独立,争取家族的认可。可以定下一个有难度的目标,例如盗取珍贵宝物;可以做生意赚大钱,但要与众不同;可以努力拼得一个封号,例如武林盟主……只要是无人想到、做到的事情,有一番成绩,便能获得华家肯定,入华家族谱,不分男女、嫡庶。

因此华家在各方面几乎都有涉略,影响力有大有小,但人脉的广阔绝对是无人能及。

秦方萦是第一次听到有这种传统的家族,很能激发孩子的能力。

「我进方天门,原本想当个像大师兄那样的门主就好,好歹也是个身份嘛!」

听到华闵言的话,秦方萦才知道原来当年他会跟著逄渊,是一直在觊觎门主之位……看来也不是真心效忠,不然不会好意提醒自己。

「所以你打算做什麽?」

「就像你说的那样,买卖消息啊!」华闵言脑子已有初步计画成形,他继续道:「以前都是靠自己,要做生意可不行,一定要囊括很多的帮手,四处埋眼线,这样才能收取有用的消息。光是想想,就好紧张啊!」

「……钱呢?没钱没人要听你的吧?」秦方萦算是听懂了华闵言在说什麽,也生了几分兴趣。毕竟华闵言成功了,他就有一条很好的管道可以利用。

「钱?」华闵言似乎不太在乎这个,只说:「这简单,跟家里说一声,他们就会准备好,反正以後这也是华家的产业!」

秦方萦忽然觉得自己这个少爷真的很不称职,像华闵言这样的,才真是财大气chu的表现。

「我说秦弟弟,既然这想法是你提供的,就顺便想个名字吧,以免以後有人要找还没个名字好问!」

秦方萦还真不敢邀功,他可是听了半天才明白华闵言的想法,他的脑子没这个少年灵活。但既然别人提了他也就接受,拒绝反而显得矫情。

「最好取霸气一点,让人听了就吓死,多好!」华闵言在一边提供自己的想法,说得开心。

秦方萦没多理会华闵言,认真苦思。就在这时,一道光亮夺取了他的注意力,原来是池塘边结了一张蛛,上头沾了不少水滴,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秦方萦望著那张蛛,笑道:「不如……就叫『蜘蛛』吧。」

华闵言一愣,喃喃地品味著这个名称:「蜘蛛啊……」他也没多纠结,愈想愈满意,「这喻意挺好的,蜘蛛潜伏在y暗处,布下天罗地,静静地等待猎物……好!就这个!」

华闵言搭上秦方萦的肩膀,道:「秦弟弟,你不嫌我烦,又帮我想到好点子,我决定认你这兄弟!这事成了之後,绝对有你一份!」

秦方萦对华闵言称兄道弟的行为并不反感,甚至有些感动,因为他不曾交过朋友,上辈子没有,这辈子华闵言是头一个。

「只要在我需要的时候帮忙,就够了。」秦方萦拍拍挂在肩膀上的手,笑得灿烂。

☆、3-3

与华闵言结识是个意外,但秦方萦欣喜接受,後来得知的方氏,自然乐见两个孩子当朋友。自从秦方萦与她一同搬到後山居住,虽x子变得沉稳,也懂事,但也更加孤僻,鲜少与外人往来,让方氏担忧许久。她庆幸这回带著秦方萦一起出门,不然就错过了好的缘分。

傍晚用过晚膳後,方氏就让秦方萦回房,独自一人关在房里,秦方萦知晓母亲要静心念经,整夜不休憩。他跟著方清到灵堂上香,灵堂内人不多,只有几位弟子闭眼打坐,十分安静。

一位弟子听见有人进灵堂,起身迅速点好两炷清香。秦方萦接过递来的香,很诚心的与这位无缘相见的外祖父说几句话,便把香交回给一旁等候的弟子,将香c进香炉内。

香炉白烟袅袅,秦方萦注视一会儿,加上灵堂本就静谧,情绪也跟著沉淀下来。

「清姨,我随便走走,你先回去吧。」

「好,记得小心点。」

方清知道孩子的好奇心重,没多加阻止,随著秦方萦高兴。

两人在居住的院落外头分开,秦方萦便往方天门弟子住的大院子走去。

这次前来祭拜的宾客,唯有方氏是提前到来,且是女眷,因此安排了单独的小院子,其实也就是方氏出嫁前所住的房间。

方天门内规划相当简单,右後方是弟子们齐居的厢房,另一头就是方氏住的小院,两者之间则有一方莲花池塘;前方是正厅和练武的广场,侧边还有饭堂和澡堂,一目了然。

晚膳前华闵言被叫去帮忙,两人就分开,秦方萦还想问清楚以後若想与他联系,该用何种方法,以及关於「蜘蛛」的事情等等。满怀期待,他走入弟子们住的大院子,不自觉地停下脚步。

秦方萦望著空荡荡的院子,没一间房有烛光,四周静得诡异。他心想著难不成大家都还在饭堂?

「怎麽了?」

忽然出现的声音,在过於安静的院子里竟显得空灵,但被吓著的秦方萦只觉得毛骨悚然,因为他完全没察觉到附近有人。

循著声音,秦方萦看见一人从漆黑的树下沐入月光中,一步步朝著他走近。熟悉的青衣,熟悉的笑容,和那看似温和却紧攫住不放的目光,正是秦方萦最不愿见到的人,逄渊。

「怎麽独自站在这儿?」逄渊一脸关心。

秦方萦尽量收起自己的防备之意,乖巧答道:「来找人的。」

「找人?」逄渊似是意外秦方萦竟有熟识之人可找,「真不巧,人都还在饭堂收拾,一时半刻不会回来。」

「真不巧,那我先回去了。」也没等逄渊的回应,秦方萦自顾自地转身就走。

「等等。」许是小孩逃跑的意图太过明显,逄渊出声叫住他,脸上的笑意深了几分,「小萦儿,先别走。」

秦方萦不甘愿的回头,盯著逄渊,等著他再开口。

「小萦儿,你和你娘过得还好吗?」

秦方萦皱了皱眉,对逄渊的问题不感到意外,但对那声「小萦儿」就感到恶心了。他还算和气的回答:「挺好的。」

「就算像现在这样,被冷落、忽视?」

逄渊的嗓音本就低沈温和,说话总是缓缓地,一字一句都清晰,让人听得明白之时,又容易被钩入下一句话里,渐渐地,就跟著他的步伐走了。秦方萦深刻领会过逄渊说话时难以抵挡的蛊惑能力。

他知道逄渊为何会叫住自己。

「也没这麽糟。」秦方萦不能揭穿逄渊的意图直接拒绝,只好敷衍回应。

「那你呢?不觉得难过吗?父亲竟然抛下了你和你娘?」逄渊的声音在夜里有几分飘渺,更带有一丝悲凉。

秦方萦当年就是让逄渊这种彷佛能理解自己的话语给蒙了意志,毕竟在脆弱的时候,正需要一股扶持的力量。

「这样也好,我和娘都觉得自在。」

「若觉得离开自在,不如和你娘一起回方天门吧?」

秦方萦啼笑皆非,他可没听过母亲有要回方天门的打算,心想逄渊还真把他当八岁孩儿哄骗。

「娘说过不会离开秦家,而我会陪著她。」秦方萦不愿再和逄渊周旋下去,直道:「舅舅,我和娘都明白你的好意,谢谢。」

逄渊一语不发,俯视著面前的小孩,面无表情,但那毫不避讳的打量让秦方萦背部直冒冷汗。

「……真不像个孩子。」逄渊眼底盈满兴味,「这样也好,可以好好照顾你娘。」

秦方萦不曾见过逄渊此刻的眼神,赤裸裸、完全不掩饰,却让人看不清他究竟在想什麽,让人不寒而栗。

「晚了,快回去吧。」

彷佛得到赦令一般,秦方萦这回是头也不回地快速跑走,片刻不敢多留。

逄渊站在原地,注视小孩的背影一会儿,便转过身。三名身著方天门统一服饰的弟子单膝跪在他身前,其中一人手握利剑,上头还残留鲜血,随著剑身滑落。

「主子,处理好了。」手持剑的弟子该是三人的领头,开口禀报。

「嗯。」逄渊目光在三人的脸上流转,道:「在方天门,唤我大师兄就好,之後就随著其他人。」

「是!」

「下去吧。」

三名弟子领命,抱拳告退,身影瞬间消失在黑夜里,而逄渊也不知何时离开了大院。院内恢复一片宁静,近乎死沉般的寂静。

☆、4-1

公祭结束的隔天,方氏带著儿子等人,乘上马车,准备启程返家。

方氏和几位熟识的师兄一一招呼的同时,秦方萦也被华闵言拉到一边,两人窃窃私语。

「秦弟弟,跟你介绍我另一个朋友!」

华闵言先四处张望,确定周遭没人注意之後,才对著身後的一棵大树勾勾手指,一抹黑影随即俯冲而下,在秦方萦惊愕的注视中,身姿潇洒的停在华闵言的手臂上。

「老鹰?」秦方萦是头一次与老鹰近距离接触,毕竟猛禽难以驯服,也不会主动亲近人们。

「它是黑霸,我这名字取得不错吧?」华闵言骄傲的问。

「……听起来是蛮神气的。」秦方萦再一次理解华闵言取名字的喜好。

「我就说嘛!明明就威风得很,我哥还嘲笑呢!就说他妒忌还不承认……」华闵言嘴里嘟嚷著,直到念够了才继续说:「我说,以後我们俩就靠黑霸联系了,如何?」

「是很方便,但它知道我在哪儿吗?」秦方萦的怀疑惹来黑霸鄙视的一眼。

自家爱宠能力受质疑,华闵言立刻反驳:「可别小瞧黑霸了!你让它咬一下,肯定记你一辈子!」

二话不说,华闵言抓起秦方萦的手放到黑霸的鸟喙前,本就具有灵x的老鹰立即意会主人的举动,力道恰好地在秦方萦的手掌上啄了个血洞。

只是个小伤口,秦方萦的手虽然缩了一下,其实没多少感觉,只觉得新奇。没想到只需一点血味,老鹰便能找到所在位置,相当厉害。

「啊,看来你该走了。」华闵言瞧见方清正朝著他们走来,提醒道。

秦方萦回头一望,看见方氏和他招了招手,才又转回来,匆忙地说:「保持联系,等你好消息。」

「路上小心,再会!」

华闵言大力拍了拍秦方萦的臂膀,哥俩好的模样让秦方萦笑出声来,同时也感到舍不得。华闵言直来直往的x格很对他的胃口,和这样的人相处用不著担心被算计,能碰上一个合得来的朋友实属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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